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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張欽╱台北報導】去年三月男子黃盛明與人妻朱美鑾在北市迎風河濱公園車震通姦,被朱女丈夫龔怡澤當場抓姦鬧上警局,黃男當場簽下五十萬元本票同意和解,事後卻改口是被脅迫簽本票,打官司否認債權,但台北地院認定黃男簽本票時未受脅迫,昨判他敗訴。
簽50萬本票不認帳
、朱美鑾(均五十五歲)因參加鄰里活動相識,去年三月二十六日,黃駕廂型車載朱女到迎風河濱公園停車場車震,龔接獲徵信社通知報警抓姦,當場發現二人沒穿內褲、黃趴在朱女身上,二人卻辯稱在唱歌。
黃宣稱,龔當時以公布不雅照逼他簽下五十萬元本票和解,於是打官司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。龔反控,黃在警局簽下五十萬元本票和解,事後卻否認通姦不認帳,且二人已因通姦被判有罪。法官認定,黃在警局簽本票時從未向員警求救或拒絕,也沒舉證龔有脅迫公布照片,判黃敗訴。
通姦離譜辯詞
★2009/08 女跨坐男 辯「正在禱告」:癌婦撞見女教友跨坐丈夫身上,兩人辯在禱告,依通姦罪判刑。
★2009/07 男女全裸 辯「互相拔罐」:電器公司黃姓經理和趙姓女研究生同眠,被黃妻拍下幾乎全裸照片,兩人稱互相拔罐,依通姦罪起訴。
★2009/02 同房被揪 辯「走錯房間」:歐姓房東睡在女房客房間,歐妻破門捉姦,男方辯酒醉走錯房,女稱吃安眠藥昏睡。因缺乏通姦證據,不起訴。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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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 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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